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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离校单管理系统
FAQ:毕业生在6月23日之前可以办理哪些手续?
  • 部门:学指委
  • 适用年度:2015
  • 发布时间:2015-06-09 1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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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自6月23日起才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那么在此之前我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
A:6月23日到30日之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为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时间(地点不集中,请参考网上离校指南),在此期间各离校审核部门会安排人员值班,请毕业生安排好时间办理离校手续。
在6月23日之前毕业生可以做好离校准备,包括:归还图书资料、交清所欠学费和住宿费等、在离校网上进入“学生入口”登记户籍前往地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所属培养单位的离校手续等。
从6月23日起,毕业生可以在离校网上查询离校状态,根据提示办理尚未完成的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办理完毕的可以在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公布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领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