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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离校单管理系统
《已作废》请仔细阅读毕业离校最新户籍公告
  • 部门:武保处
  • 适用年度:2018
  • 发布时间:2018-07-03 16:03:59
  • 4932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八点至十一点,下午两点至五点。

注意事项:

一、户口迁移手续由本人网上填写,迁移地址需准确,具体到门牌号码,并上传本人清晰身份证正面图片。

二、户口迁往外地的同学,需填写迁往地址并上传身份证正面图片,待审核通过后,状态变成“已迁出”即可到户政受理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有效期30天,毕业生拿到迁移证后及时办理落户。

三、户口迁往本市其他高校的同学,需填写迁往地址并上传录取通知书或者网上录取信息截屏以及身份证正面图片;户口迁往本市(申请落户上海打分已通过)社区公共户和自有住房的同学,需填写迁往地址并上传《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其中第二联(黄联单)以及身份证证面图片20166月起迁往本市其他地址均不再开具户籍迁移证,由本人待审核通过后来户政受理处将个人信息页复印并领取加盖公章的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即可。

四、申请户籍暂留的同学,请填写清楚暂留原因,并上传暂留证明信息图片以及身份证正面图片。(因申请上海户口而暂留上传暂留证明信息图片的,请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中找到自己的申请信息并截屏上传,或者上传就业协议书、落户申请表)。申请暂留通过以后,原则上只办理户籍迁移相关的手续,其他户籍相关手续不予办理

五、网上填写完成的同学请密切关注离校系统户口审核结果更新。若未被审核通过回到托管状态,请重新按要求填写上传。

六、毕业生集体户口不及时迁出者,学校户政窗口将不再予以办理除户口迁出以外的其他任何与户籍相关的手续